2月2日,加拿大移民部更新了关于最新的“限学令”中提到的省证明信的一些规定,明确了申请学签时不需要PAL(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)的特定人群,尤其提到了已经在加拿大境内的人群,如旅转学申请人。
如果不符合这些特定人群要求,并且在1月22日加拿大东部时间上午8点30分之后递交了学签申请,则移民局会将申请退回,并退费,等3月31日之后,各省的PAL申请细则出台才可以继续递交学签申请。
具体哪些人不需要PAL现在就可以递交学签申请?
①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
·申请就读学前班、小学或中学(12年级以下)
·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
指在加拿大以外的学生,首次申请学习许可,前往加拿大学习
②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
·正在申请学习许可延期
·拥有工作许可
·在指定学习机构(DLI)学习的访问学生或交换学生
·已经完成了一门课程或学习计划,该课程或学习计划是您在指定学习机构(DLI)就读的前提条件(即旅转学)
·正在接受遣送令,但目前还不能被遣送出加拿大
·持有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临时居民许可
以上是指在加拿大的学生续签学习许可、工转学、境内旅转学,不需要证明信。如果在加拿大的学生,还是按照过去的以加拿大境外的模式快速申请,则必须提供证明信。
③ 申请人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的家庭成员
·学习许可证持有者
·工作许可证持有者
·持有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临时居民许可
·根据《访问部队法》在其他国家的武装部队成员
·经认可的外国政府代表
·某些体育活动或赛事的参与者
·外国新闻公司在加拿大的工作人员
·宗教工作者
以上是指在加拿大停留的申请人,比如低龄学生的父母之一有学签或者工签,则低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学签(一般是指开放学签);或者夫妻中的一方持有学签或者工签,则另外一方可以申请学习许可,原则可以申请开放学签,但是最好有正式的录取,通知书需要在递交学签申请后学校确认,但是不需要省证明信。
申请人一定要随时关注官网的最新发布,及时了解政策形势变化。